到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凌晨02:30:42秒,算是完成了这样一个很可笑的东西。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写出这样的文字,也许是气愤,也许是恐惧,也许是厌倦了无休止的指责,也许是看够了那些杀给我们看的血淋淋的小鸡,也许是心中的火气无处可泄…… 也许一切都不顺利,所以有一个血腥的幻想。 但既然写下了第一行,那就写到最后一行吧。 五号字,行间距设零,页边距为10mm,A4幅面,一百零四页,整理前净字数二十万三千九百三十三。 为了自己写文方便,每页为一节,二千字左右。 因此分节比较琐碎,而且很不合理。 虽然很臭,但我可以很自信的说:我写得特别快--有谁比我快? 二十五天时间里,弄这么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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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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