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旭初拿着钥匙,准备开着吉普去接人的时候,手底下的小兵蛋子,和他调侃。 “哟,连长,去接嫂子啊!怪不得红光满面,一会儿是不是得寻个宾馆好好地黑巴扎黑!” 隋旭初穿着大头皮靴一脚飞踢了过去,笑骂:“去尼玛的黑巴扎黑!” 还有更大胆的吆喝了一嗓子,“连长,你是不是不行啊!” 隋旭初没空搭理他,直接跳上了吉普,飞驰而去。心里却想着,去尼玛的,老子行,老子行的不能再行,苦逼的可是有人不行。 隋旭初瞅着从出口出来的余当当,看着她明显又大了不少的大肚子是又爱又恨。上学的时候是苦逼异地,毕业了他到了部队,还是苦逼的异地。好不容易她来了他的城市,尼玛一次中招,他要不要这么厉害啊! 人生,要不要这么悲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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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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