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小天龙更新时间:2026-01-14 05:47:18
沈玲急匆匆的回到家,6点了。马上忙碌起来,洗菜做饭幕龙就回来了。沈玲今年23岁在财政局上班,身高1米68。长的五官精致、高翘的鼻梁,美丽的容貌,黝黑顺滑的长发,尖尖翘翘的下巴,雪白无暇的娇嫩肌肤,高耸挺立的乳房,纤细玲珑的身材,从小到大都是公认的美女。自从1年前和幕龙相遇,半年前同居。当初在市劳动局当办公室主任父亲沈成才和在市医院外科当护士长母亲秦梦欣。得知宝贝女儿爱上了一个要什么没什么的外地打工仔,穷小子。给以了坚决的制止,先劝后骂办法用尽,沈玲依然不为所动,毅然搬到外面和他同居起来。这半年来母亲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认可了两人的关系,还偶尔过来看看。可父亲却耿耿于怀,气愤难消常常说他坏话不让登门。在幕龙雄狮一样强悍的身体的滋润下,身体越发达诱人本来丰满的乳房更加的硕大,臀部更加的挺翘。 都市凌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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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他能在嘴里蹦出几个字。可干娘从傍晚到现在都一声不吭。 孙大圣只能自认倒霉,摊上这样的搭档。干娘是典型的狙击手性格,沉默而又安静,你要是不问他什么,他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那怕身边炮火连天,他依然能安心的看两只蚂蚁打架。尽管每次行动唐韧都安排他和干娘搭档,可孙大圣一直不太喜欢干娘。 孙大圣一直拿干娘和手术刀对比,同样是狙击手两人的性格怎么相差这么大。 手术刀讲起笑话来三天三夜不带重样的,幸亏没有演小品,不然赵本山就该下岗了。不过孙大圣心里也清楚手术刀在狙击手里,绝对是一个异类。 「干娘你真的要一枪打死孙大局长?」 孙大圣还是没有憋住首先开口了。 本来孙大圣想和孙玉姝较量一下,徒手杀了孙玉姝。原来他在部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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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迟星演技一流,邪魅美艳,却演了一辈子恶毒反派。没想到死后还不消停,绑定了魅力反派系统。系统你的任务是穿到各种狗血文里,扮演美艳又邪恶的反派角色!迟星嚯,那你算找对人了系统但是最近政策收紧,做反派也要五讲四美,正直正确。迟星哈?校园文里,系统你是个叛逆校霸,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无人敢惹,对学霸男主各种骚扰。迟星就校园霸凌对吧,懂了,没问题~系统但你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迟星?娱乐圈文里,系统你是个花心恶少,外热内冷流连花丛,对纯情男主虐身虐心。迟星就渣男嘛,这个我熟~系统但你必须是个处男。迟星???星际文里,系统你是个星盗集团的少主,小弟无数权势滔天,对人鱼男主强取豪夺囚禁折磨。迟星但什么?系统但你必须遵纪守法,弘扬正能量。迟星有病吧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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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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