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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汤煦恩已经做好了一到季巍家就直奔主题的准备。
唱歌肯定是骗人的呀。
没想到季巍真的拉着他的手去书房,说要唱歌给他听。
简单做个准备。
季巍的书房布置得很年轻化,当初他们一起商量布置的,除了一张办公的电脑桌,还铺了地毯和懒人沙发,飘窗上也铺了垫子,可以一边晒着午后阳光懒洋洋地看书。
现在,汤煦恩就坐在懒人沙发上,手边一杯加冰威士忌。
季巍坐在飘窗边上。
打开防尘袋,取出吉他,还是先试试音。
季巍脱掉了西装外套,摘掉领带,解开衬衫最上两颗纽扣,将衣领整齐往上折,叠到手肘下一点,随性许多。
好似解开了束缚,整个人都静静地散发着恋爱的喜悦。
大灯没开。
只开了角落的一盏复古法式台灯,灯罩是玻璃铃兰。
灯泡暗的简直像是坏的,钨丝烧得很慢,打开来的一开始,仅有一小团光,只能照亮安置他的高脚桌,然而,慢慢地,这橙黄色的暖氲的光才弥散在整间屋子里,悄悄地盈满角落。
正是似明非暗的光线。
季巍调吉他调了半天,很是认真。
又去找拨片。
汤煦恩坐在沙发上无聊地喝掉小半杯酒以后,酒意微醺地想,可能真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季巍正儿八经地要给他唱歌听呢。
与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季巍唱歌不同。
他其实觉得他们俩这样悄悄在一起更好些,隐晦安静,不宣于众,他本来就是个不爱热闹的人嘛。
汤煦恩先双腿盘起,坐累了又伸直,伸了个懒腰,舒展下筋骨,然后双手撑在身后这样坐着。
他充满期待地问:“唱什么歌给我听啊?”
季巍说:“你听了就知道了。”
汤煦恩:“中文英文?”
季巍说:“英文。”
又是英文歌啊?
汤煦恩点点头,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那么多谱子啊?你怎么能随手弹那么多歌?”
季巍拨动琴弦,发出泠泠的声音,说:“以前在国外的时候太寂寞了,我基本不参加派对,也不恋爱,空出大把时间,除了跟你写信,也就闲着没事练琴来打发时间。”
“这首歌我一想到你就唱一遍,再熟悉不过了。”
汤煦恩喝一口酒:“到底什么歌啊?还要这样神神秘秘的不告诉我。”
“快唱吧。”
酒精让他有点飘。
觉得自己是个在被帅气小歌手专属服务的客人。
唱完他好回家。
轻柔的前奏响起,一听就知道是一首小清新风格的歌,他一边想,一边晃起脚丫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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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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