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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同学们每每相聚,酒茶荡漾之余,必举我为“色狼”
,我也洋洋得意甘为好色之狼,并扬言:“吾以色眼看天下也。”
细想一番,他们的一致推崇倒也并非事出无因。
一大群狐朋狗党走在街上,高度近视的我准能从五颜六色中指点出娇娇丽色,并附以片言点评,必能众望所归,令众人叹服不已:“好一双色眼!”
能有这样一双火眼金睛,可是我近二十年如一日好色的结果。
最早可追溯到幼儿园的时候,在那高低不齐歪歪斜斜的破桌椅旁,就开始偷看一位邻村的小女孩。
那时在乡下,小孩子都没有什么花样繁多的新衣裳,她也没有,只是她的衣裳总比别人特别干净些,又不流鼻涕,在我的小心眼里就已经可谓芬芳、美好之极了。
她有两个特别可爱之处,一是她的嘴唇,丰嫩异常,当中微微尖出,仿佛要滴下一般,每令我有伸手衔接的欲望。
二是她爱哭,一哭,娇怯可怜的模样就让我如痴如狂,我常盯着她的脸想象着她哭的模样,这样不过瘾,就开始想着法子让她哭。
有几回,约一二死党,揭一竹竿,挑上些死老鼠之类,在她放学回家的路上,拦路“调戏”
,先是对峙,想摸其脸蛋而不敢,就将死老鼠在其脸前晃动,于是就有眼福见其粉泪盈盈的可怜模样,得意回朝。
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我的小学和初中,先后曾暗恋过三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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